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圍繞服務教育強國建設,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選拔和培養(yǎng)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關于進一步深化本市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若干意見》(滬府發(fā)〔2018〕14號)等文件精神,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學校決定2024年在上海市繼續(xù)實施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工作。
一、報名條件
符合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條件,品學兼優(yōu)、身體健康、綜合素質高的學生均可報名。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yè)
學校2024年在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專業(yè)及選考科目要求等參考信息詳見附表,最終招生專業(yè)與計劃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1)即日起至5月30日,考生可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信息服務平臺(https://bm.chsi.com.cn/),自行注冊、獲取報名號,在網上根據提示填寫相關信息并在線提交有關申請材料。考生無需郵寄紙質的申請材料。
(2)對按報名要求提交完整有效報名信息的考生,學校將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分合格、不合格兩檔。初審結果預計于6月3日在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信息服務平臺中公布。
(3)所有考生必須參加高考。高考出分以后,初審合格且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上海市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可填報“綜合評價批次”志愿。考生的專業(yè)志愿以該批次填報的志愿為準。考生在填報高考專業(yè)志愿時,選考科目必須符合學校相關專業(yè)的選考科目要求。
(4)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填報志愿,按照學校各“院校專業(yè)組”招生計劃數的1.5倍確定入圍校測考生名單(末位高考同分考生均予以投檔)。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作為面試專家進行評價的重要參考依據。入圍面試考生需參加學校組織的面試,未參加面試者,面試成績以零分計入綜合總分。
(5)學校根據考生綜合總分高低排序確定擬錄取公示名單。擬錄取公示名單由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審定,并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后,學校將予以錄取。錄取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網站、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綜合總分由高考成績(占85%)、面試成績(占15%)組成:
綜合總分=高考成績÷660×850+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為150分)
(6)關于綜合總分相同時的說明:若考生綜合總分相同,則依次以高考成績、高考數學成績排序錄取。
(7)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將由上海市統(tǒng)一向學校提供。
四、組織機構
學校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工作受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統(tǒng)一領導,由校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接受校招生工作監(jiān)督小組監(jiān)督。
五、咨詢及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021-64252763?傳真:021-64253762
電子郵件:zsb@ecust.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s://zsb.ecust.edu.cn/
六、監(jiān)督機制
學校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上海市相關文件精神,認真貫徹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加強招生錄取信息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及利益相關者的監(jiān)督。在招生過程中加強材料初審和測試安排的管理,綜合評價錄取過程中將遵循以下原則:招生簡章公開、選拔方法公平、專家組成隨機、全程錄像監(jiān)控、錄取結果公示,嚴防相關人員權力尋租。學校監(jiān)督電話:021-64252688。
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七、本簡章由華東理工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招生簡章若與教育部、上海市2024年相關規(guī)定不一致,則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華東理工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2024年5月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和《東北大學綜合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核心,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經上級部門批準,我校結合學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yǎng)需要,今年繼 ...
為優(yōu)化學校人才選拔機制,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函〔2024〕11號)等相關政策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需要,學校2024年繼續(xù)面向山東省開展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山東省開展普通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的意見》(教學廳函〔2016〕3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3〕10號)和《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 ...
哈爾濱工業(yè)大學隸屬于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學校住所地為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qū)西大直街92號,同時在山東省威海市和廣東省深圳市分別設有校區(qū)。學校始建于1920年,1951年被確定為全國學習國外高等教育辦學模式的兩所樣板大學之一,1954年進入國家首批重點建設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政策規(guī)定,結合山東師范大學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2024年山東師范大學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 ...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是國家“雙一流”建設的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優(yōu)勢學科創(chuàng)新平臺”重點建設并建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坐落在美麗的海濱城市青島。
山東大學是一所歷史悠久、學科齊全、實力雄厚、特色鮮明,在國內外具有重要影響的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是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及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本科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通知精神,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 ...
第一章 總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山東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等,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2024年青島科技大學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 ...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推進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考試招生模式改革,結合我校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需要,經教育部、山東省批準,我校2024年繼續(xù)面向山東省考生開展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綜合評價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考函〔2024〕11號)精神,揚州大學2024年繼續(xù)開展綜合評價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是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高峰計劃A類建設高校。學校因服務新中國國家戰(zhàn)略和國民經濟建設需求而生,1960年設立南京大學氣象學院(學校前身),隸屬原中央(軍委)氣象局,1963年獨立建校為南京氣象學院,1978年列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