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積極探索“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依據《上海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華東師范大學2024年繼續在上海市實施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
一、選拔對象
符合上海市2024年秋季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品學兼優、身體健康的考生。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招生計劃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招生專業組情況見附表。
三、報名方式
考生需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信息服務平臺(網址:https://bm.chsi.com.cn/),然后選擇“綜合評價”項目進行注冊報名,報名時間為2024年5月12日-30日12:00,按系統要求填寫信息并確認提交后打印申請表,考生在申請表上簽字并加蓋就讀中學公章后掃描或拍照上傳報名平臺,上傳的申請表必須清晰可見。
四、選拔程序
(一)學校初審
對按要求提交完整有效報名信息的考生,學校將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分合格、不合格兩檔。初審結果將于2024年6月3日前在報名系統中公布。
(二)考生志愿填報
初審合格且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達到2024年上海市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可填報綜合評價批次志愿信息。填報要求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三)學校考核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將在我校初審合格名單的基礎上,依據考生的高考成績、綜合評價批次志愿填報情況、按院校專業組招生計劃數的1:1.5比例(末位同分全投)確定入圍校測的名單。入圍校測的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進行公布。
學校校測時間暫定7月6日-7日,校測方式為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安排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進行公布。投檔后不參加學校校測者,校測成績以零分計入綜合成績進行排序。
五、錄取辦法
學校將分專業組依據考生專業志愿填報情況以及招生計劃,采用分數優先原則,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擬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下,依次以高考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單科高考成績排序錄取。
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占85%)、校測成績(占15%)組成:綜合成績=高考成績÷660×850+校測成績(校測成績滿分為150分)。
擬錄取名單由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后予以正式投檔錄取。錄取名單將在學校招生網、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被我校綜合評價批次錄取的考生將不再參加后續批次的投檔錄取。
六、注意事項
(一)考生對申請材料真實性負責,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請材料上傳。申請材料中若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參與后續錄取的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二)學校在初審和考核期間,將按照《華東師范大學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要求獲取考生的綜合素質紀實報告,作為學校評審的參考。
(三)高考體檢結果不符合教育部相關規定的,將取消錄取資格或調整至其他合適專業。
(四)我校招考信息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或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報名后應及時關注網站信息;未及時查詢網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擔。高考志愿填報工作以上海市級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為準。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
(六)若教育部、上海市或有關部門有相關調整,我校將作相應調整。未盡事宜按教育部、上海市和我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領導與監督機制
(一)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重大事項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二)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八、聯系方式及其他
(一)學校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21-62232212
學校本科招生網:zsb.ecnu.edu.cn
微信公眾號:華東師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區中山北路3663號(200062)
(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
監督電話:021-54344605
監督郵箱:jwjc@admin.ecnu.edu.cn
九、本招生簡章由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表:華東師范大學2024年綜合評價批次招生院校專業組及科目要求
| 院校專業組 | 選考科目要求 | 專業(類)名稱 |
| 華東師大1 | 不限 | 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英語、翻譯(+歷史學雙學位)、新聞傳播學類(含新聞學、編輯出版學2個專業)、歷史學、哲學。 |
| 華東師大2 | 不限 | 金融學類(含金融學、經濟學2個專業)、工商管理類(含工商管理、會計學2個專業)、工商管理(智能商業實驗班)、公共管理類(含人力資源管理、行政管理2個專業)、法學、社會學類(含社會學、社會工作2個專業)、教育學類(含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教育康復學、公共事業管理4個專業)。 |
| 華東師大3 | 物理+化學 | 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統計學類(含統計學、保險學2個專業)。 |
| 華東師大4 | 物理+化學 | 心理學類(含心理學、應用心理學2個專業)、化學、生物科學類(含生物科學、生物技術2個專業)、地理科學、地理信息科學、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含環境科學、環境生態工程2個專業)、生態學。 |
| 華東師大5 | 政治 | 政治學與行政學、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 |
注:招生專業(類)不含公費師范、體育、藝術等專業類型,最終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東北大學綜合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核心,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經上級部門批準,我校結合學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需要,今年繼 ...
為優化學校人才選拔機制,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函〔2024〕11號)等相關政策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專業人才培養需要,學校2024年繼續面向山東省開展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山東省開展普通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的意見》(教學廳函〔2016〕3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3〕10號)和《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 ...
哈爾濱工業大學隸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學校住所地為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西大直街92號,同時在山東省威海市和廣東省深圳市分別設有校區。學校始建于1920年,1951年被確定為全國學習國外高等教育辦學模式的兩所樣板大學之一,1954年進入國家首批重點建設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政策規定,結合山東師范大學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2024年山東師范大學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 ...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是國家“雙一流”建設的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重點建設并建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坐落在美麗的海濱城市青島。
山東大學是一所歷史悠久、學科齊全、實力雄厚、特色鮮明,在國內外具有重要影響的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是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及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本科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通知精神,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 ...
第一章 總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山東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等,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2024年青島科技大學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 ...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推進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考試招生模式改革,結合我校專業人才培養需要,經教育部、山東省批準,我校2024年繼續面向山東省考生開展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綜合評價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考函〔2024〕11號)精神,揚州大學2024年繼續開展綜合評價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是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高峰計劃A類建設高校。學校因服務新中國國家戰略和國民經濟建設需求而生,1960年設立南京大學氣象學院(學校前身),隸屬原中央(軍委)氣象局,1963年獨立建校為南京氣象學院,1978年列入 ...